有些客人因为一些原因被驱逐或者遣返出境,之后又重新有了返回加拿大旅游,学习,工作或者申请移民的需求,是否还有可能合法返回加拿大呢?
我们先来看被遣返或驱逐的出境的三种情况。
1、一般离境令(departure order)。从生效日开始30日内离开加拿大
需要在离境时与边境管理局确认离境信息,以便于日后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再次入境加拿大。
如果30日限期外离境或离境时没有与边境管理局确认离境信息,一般离境令(Departure Order)会变更为驱逐令(Deportation Order)。
2、排除令( Exclusion Order)。离境加拿大并不得入境12个月
如12个月期限内入境需申请“授权返回”(ARC)。
如果排除令的原因是虚假陈述(Misrepresentation)则5年内不得入境加拿大。
3、驱逐令(Deportation Order)
除非申请“授权返回”(ARC)否则永远不得入境加拿大
那么如何申请ARC 呢?
1、ARC不能单独申请,只能作为移民或者签证申请的附属资料提交。比如,申请旅游签,学签的同时提交ARC申请。
2、必须有详细的解释材料,为什么要申请回加拿大,如果当初的一般离境令变成了驱逐令,还需要解释为什么会有这种情况。
3、申请费459.55加币
提交申请之后,移民部有可能会发出面试通知,或提供更多的支持资料。同时,也有免面试并直接出结果的可能。
关于ARC的申请,有些申请人会同Criminal Rehab相混淆。Criminal Rehab适用于之前有犯罪记录需要做刑事洗底的申请人,申请人可以在境内也可以在境外;而ARC仅适合于曾被遣返出境寻求再次入境的申请人。
有这方面需求的朋友们,可以联系我们微信,预约咨询:yushenglawyer
有关律所创始人兼首席律师Sophia Li简历:
中加双法学硕士:北京工商大学民商法专业研究生;加拿大奥斯古德霍尔法学院普通法专业研究生。
执业资质:中国律师、加拿大律师、加拿大联邦移民协会成员、安大略省宣誓公证官、安大略省律师公会成员。
工作经历:出国前曾就职于高校,司法系统及政府多年。通过留学方式移民加拿大后凭借一己之力创办禹晟律师事务所。从创业初期只提供移民业务,客户群体仅为华人群体发展至今,执业法律相关各个领域,同时客户群体遍布世界各地,且执业多年客户零投诉。
相关荣誉:BBC背书Ivisa平台加拿大移民法领域独家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