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和卑诗省于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统一销售税(Harmonized Sales Tax,HST),一时非议四起,而两省政府却不为所动,大力推销HST的好处。对HST,多数人是相当的陌生。这里,让我们把目光投向HST在加拿大的前世今生。

HST由货物和服务税GST(Goods and Services Tax)演变而来,而GST的前身则是制造商销售税MST(Manufacturer's Sales Tax)。

在1991年以前,加拿大的销售税制度可以归纳为几个特点。首先,联邦和每个省有自己独立的销售税制,而且这些销售税的应用和操作也大大不同。可以说,这时的加拿大销售税制度是支离破碎的。其次,联邦和省的销售税不是一种增值税。在联邦一级,政府征收制造商销售税(Manufacturer's Sales Tax,MST),应用于制造商在加拿大生产的产品,或进口到加拿大的产品。因为制造商购买生产投入时要支付MST,而最终产品出售给批发商或零售商时,MST还要再征收一次。这就导致了生产流通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要重复征税。

因此,销售税制改革,一直是多年来持续关注的问题。

1955年,联邦销售税委员会建议进行重大改革。该委员会建议销售税只在批发层面征收,只有当批发商把产品销售给零售商或个人时才征税,以克服多重征税问题。到了1966年,皇家税务委员会建议实施国家零售销售税。根据这一提议,销售税将适用于零售层面,而不是在制造商或批发层面,并会由消费者支付。

继1955年和1966年的报告,联邦政府继续进行销售税制改革的研究。 1983年创建的销售税检讨委员会第一次建议实施联邦增值税。 1984年,联邦政府正式宣布,打算用一种消费增值税取代当时的MST。

许多因素促成了联邦政府的决定。在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加拿大政府已面临越来越大的财政压力。一个新的消费增值税,其征税范围比MST更广泛,被视为是增加财政收入的方案。此外,还有助于提高加拿大的经济投资和国际竞争力。

1987年,联邦政府公布了一份白皮书,其中提出销售税和所得税方面的重大改革。此外,联邦政府建议以单一的全国增值税取代联邦MST和省销售税。但是,由于各省不大支持。因此,在1991年,联邦政府推出了自己的增值税——货物和服务税(GST),以取代MST。从此,GST正式诞生。

虽然合并联邦和省销售税的概念最初没有市场,但联邦政府继续和一些省就此问题进行谈判。

1991年,联邦政府和魁北克政府签订了一项协议,确定该省将负责管理和征收GST。此外,魁省也推出了自己的增值税,魁北克销售税(QST)。虽然这项协议并未导致合并销售税,但它奠定了一级政府征收两级税的基础。

1996年,联邦政府与纽芬兰省,新不伦瑞克省和新斯科舍省谈判进一步的协议。这三个省同意把省销售税与联邦合并,形成统一销售税(HST)。这项安排也允许联邦政府管理和征收HST,并将相关HST的收入转移到各省。

联邦政府继续试图说服其他省份加入HST计划。但是直到2009年,事情才有进展。在这一年,安大略省和卑诗省宣布,同意实施统一销售税HST,2010年7月1日生效。和三个大西洋省份的情况一样,安省和卑诗省的HST由联邦政府统一征收和管理。此外,联邦政府一次性补贴给安省43亿元和卑诗省16亿元。

几个原因促使安省和卑诗省推动HST。这两个省份都接受HST有利于经济的论点。例如,安省宣称HST在未来10年可以创造多达60万份的工作。此外,两个省不仅可以获得联邦政府的大额资助,而且可以因为联邦政府接管税收而减少行政开支。

目前,HST已在五个省实施:纽芬兰及拉布拉多省(Newfoundland and Labrador),新不伦瑞克(New Brunswick),新斯科舍省(Nova Scotia),安大略省(Ontario)和卑诗省(British Columbia)。而魁北克省(Quebec),有自己的增值税QST并且负责征收GST。另外,艾伯塔省(Alberta)根本就没有省级销售税。其余的省,萨斯喀彻温省(Saskatchewan),马尼托巴省(Manitoba)和爱德华王子岛(Prince Edward Island),将继续负责征收自己的省销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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