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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生活网综合报道】中国海关总署日前发布公告,称9月1日开始,海关将对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应征税额进行调整,个人邮寄物品进口应征税税额起点从500元调到50元。对于此次调整,不少人认为将严重打击海外代购业务,对此海关总署称,海外代购本来就应作为“货物”纳税,作为“物品”涉嫌逃税。




海外代购难逃关税

海关总署日前公告,今年9月1日起,对个人邮寄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此举被有些人认为将增加海外代购成本,海关总署回应称这种看法“混淆了物品和货物的概念”,并要求各地海关加强邮递、快件渠道进境个人物品的审核。该政策将令海外代购业务大受影响,一些商家将很难再通过“化整为零”、“伪报个人物品”、“利用个人物品免税额优惠”来逃避关税监管。

中国海关总署:“提高了海外代购成本”的说法是混淆了物品和货物的概念

海关总署监管司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根据《海关法》的有关规定,中国对进境商品区别为货物、物品等不同监管对象,适用不同的管理要求。物品具有“非贸易性”的特征,进境后不得出售或出租。显然易见,海外代购的商品具有牟利性,它将再次进入贸易领域,所以海外代购的商品不是物品,而是货物。对于货物,无论价值多少,都要照章纳税,这是一贯的。该政策再次明确“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如果一些人认为,新政策的实施将提高海外代购的成本,我认为这是混淆了物品和货物的概念。”

此前,一些企业和代购商钻现行政策的空子,将本应由正常进出口贸易渠道报关入境的货物,通过“化整为零”分拆成个人邮件寄进国内,逃避税收监管。海关已要求各地海关加强邮递、快件渠道进境个人物品的审核,对商业性邮件一律要求按照货物办理进口手续。如果按照货物而不是个人物品来缴关税,此外还要缴纳增值税等代征税,将使得海外网购、代购商品成本大增。


个人邮递物品免税额降至50元

海关: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以前,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限值为800元,免税额为400元;寄自或寄往其他地区的个人物品限值为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如今,免税额统一降至50元。如按原来规定,一次寄10瓶香水(50%征税)依然免税,而新规定实施后,想免税的话,一次只能寄一瓶。代购商难再以“化整为零”方式邮寄商品。


个人携带自用物品5000元内免税

海关: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自用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含5000元,下同)以内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境内的自用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含2000元,下同)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短期内或当天多次进出境旅客携带进出境物品,以旅途必需为限,不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这次海关新政只涉及邮寄,并不涉及过境人员的行李物品。预计有经验的代购商将主要通过个人携带入境方式来逃税,他们自己大多能频繁出国,或者请空姐等带入境,并且会控制好入境物品的数量。


行邮税的具体税率及缴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