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索引




加拿大富人几乎不可能享受免税

在美国,一些富人也可能名列“免税阶级”,例如有人从免税债券(tax-exempt bonds)中获得收入,或者从海外获得“外国税收抵免”(foreign tax credits),这是先按纳税来自国内外全部所得或财产计算应纳所得税或财产税税款,然后再扣除其国外缴纳的部分,其余额即为实际应纳所得税或财产税税款,抵免数额不得超过按照居住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例如,在去年美国不用缴所得税的6900万人中,年收入在5万至100万的人有500万之多。

在加拿大却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本国的债券收入都是要缴税的,而“外国税收抵免”的数额几乎不可能超过加拿大本地的税额。

然而,本国一些成功的业主也确实可以不用缴纳所得税(income taxes)。如果你拥有一家股份有限公司(incorporated company),但是从来不从公司那里支取收入,便可以躲过所得税。

Brian Quinlan评论,这个应该不算加拿大税法中的“漏洞”(loophole)。

另据满银(BMO)近期的一份报告,大多数加拿大人希望政府能够出台更多的减税政策,特别是和房屋所有权(home ownership)和翻新(renovation)有关的税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