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暑期大批游客来美国,加上学校开学,一些从大陆赴美的留学生和游客携带大量现金却未及时据实地向联邦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足额申报,造成现金被没收,当事人遭遇巨大损失,并面临重罚,欲哭无泪。



文章来源:世界日报

原计划今秋赴美读书的一留学生日前携带3.5万元学费来美,但通关时没申报,正巧被海关人员抽查,全部现金当场被没收。来美第一天,苦比黄连。另一名来自东南亚裔的留学生,最近入境洛杉矶时,申报携带现金时将3.5万元写成2.5万元,入关时被海关人员发现,不仅3.5万元全部被没收,而且还对其处以罚款。后悔莫及的他,目前正在递交相关文件以证明资金来源,试图拿回被没收的现金。

游客携带超量现金入境而不申报,同样司空见惯。一游客表示,中国有外汇管制,每年每人只能向国外汇款5万元,数量太少,而且现在国内人际关系太复杂,所以不想被别人知道,也不愿在政府或银行留底,还是自己带着较安全。而一些专门赴美买房子的游客,也因为中国携带超量外汇需要办理“携带证”,而且银行电汇要收手续费,所以铤而走险携带现金。但一位华裔表示,她的一个朋友就因携带3万多元现金没有申报而被查获,现金全部没收,来美做生意的头款,付之东流。

移民律师表示,根据美国的“货币与国外往来报告法”,美国政府并未限制出入境携带现金的数额,但旅客若携带超过1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现金或货币工具,出入境时则必须如实申报。

美国海关表示,此举并不是为了徵税,而是掌握现金流动。只要如实申报,不会产生任何税费。即使超过1万元,申报后可自由使用。但如果超过1万元却没有如实申报,海关有权全部没收。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诉,如果能证明合法来源和用途,则有可能领回部分或全部现金。但这一过程往往需要数月,还会给当事人留下不良纪录,以后入境时遭遇检查的机率大大增加。

美国海关加州办公室发言人Jaime Ruiz表示,入境时如果携带1万元以上现金,就应在填写入境申报表(FinCEN Form 105)时如实申报。如果在随后的抽查中被调查,海关人员通常会在开包检查行李前询问乘客是否要进行申报,如果此时口头申报现金数额,则视为填写了申报表,核实后即可顺利带进美国。但如果提供了不实数字,一旦被查获,则会面临处罚。如没收、甚至处以罚金等。严重的还可能被控告现金走私。

很多持观光、商务(B1/B2)以及学生签证(F1)的中国公民表示他们在机场遭遇开箱检查的概率明显较高。对此Ruiz表示,此举并不是特别针对中国公民,此类签证为非移民签证,但有很多人滞留不归,所以只要是持此类签证的入境者,检查都会相对严格。